一、怎样能弄个监外执行
1.罪犯可采用递交监外执行申请书的形式,来向司法机构申请获得监外执行的资格。
2.对于监外执行的申请事宜,在罪犯被交付执行之前,暂予监外执行的最终决定权归属于应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
3.而当罪犯已经交付执行之后,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则是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然后上报至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是设区的市一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怎样能构成诽谤罪
关于诽谤罪的构成元素,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罪的行为主体应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
其次,行为人在主观状态上必须具备故意的心理;
第三,侵害的客体乃他人的人格尊严与社会公共评价权利;
最后,实践中,行为人需要实施捏造并广泛传播某项虚假事实的行为,且该行为已经足够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及社会声誉。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