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谁承担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因交通事故导致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等,而保险公司对相应损失不愿理赔时,其责任应由事故责任人来承担。具体而言,若机动车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并因此产生了损害,且根据判定结果该损害系机动车单方面过错所致,那么首先应当由负责该车辆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依照强制保险责任的最大限度进行赔偿;如果经过上述赔偿后仍有剩余损失,则需由负责该车辆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赔偿;
然而,若机动车并未购买商业保险,那么剩余的损失将由侵权行为人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车保险有哪些
汽车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交通强制保险;
2.车辆本身损失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
4.防盗装置损失保险;
5.玻璃无其他外力因素独自破碎险种;
6.自然原因引发的车辆燃烧损失险种;
7.应对突发情况引发的车辆涉水责任险种;
8.针对车辆表面轻微擦痕的投保责任险种;
9.对驾乘人员提供保障的责任险种;
10.乘客险;
11.单一轮胎因意外导致损坏需要修理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2.玻璃被外力因素损坏时需要修复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3.面临各种自然灾害风险时的理赔责任险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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