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钱一个月要缴纳个人所得

最新修订 |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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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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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税法规定,月收入超五千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年度总收入减六万元和各类扣除后计算;非居民个人则是月收入减五千元后计算。其他如劳务报酬、经营所得等也有相应计算方法。
多少钱一个月要缴纳个人所得

一、多少钱一个月要缴纳个人所得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税法法规,当您每月所获得的薪酬超出人民币伍仟圆整时,便需支付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具体而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对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将按照该纳税年度内的总收入金额,减去法定的六万元费用扣除标准,再加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后的剩余部分来计算得出。

其次,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是在每月收入额中减去五千元的费用扣除之后的余额。

此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各类非劳动性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均按每次收入额进行计算。

再次,对于经营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将按照每一纳税年度内的总收入金额,减去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剩余部分来计算得出。

最后,对于财产租赁所得,若每次收入未超过四千元,则可直接减去八百元的费用扣除;若收入超过四千元,则需在此基础上再减去百分之二十的费用扣除,最终得到的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样地,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将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来计算得出。

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它们的应纳税所得额都是按照每次收入额进行计算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多少钱可以冻结账号

在法律层面上并未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至于法院冻结的银行账户与欠款数额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存在。在涉及债务违约民事纠纷案件处置环节中,为了防止其中一方当事人恶意转嫁财产,维护另一方诉讼利益,提交申请并经过法院严格审查后,若条件满足,则有可能对涉案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处理。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司法过程中所冻结的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各类资产,其冻结期限原则上不可超出六个月;但如遇司法特殊需求,可考虑延长至三个月之久。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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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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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多少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率:应纳税额≤3万,税率5%,速扣0;3万<应纳税额≤9万,税率10%,速扣1500;9万<应纳税额≤30万,税率20%,速扣10500;30万<应纳税额≤50万,税率30%,速扣40500;应纳税额>50万,税率35%,速扣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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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后转让所得税如何缴纳个人所得
[律师回复] 1.将名下财产转让给别人,在转让财产过程中也有一定的收益,在转让的时候除了可以得到收益外也不要忘记了个人缴纳的问题。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当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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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人所得税是指以自然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取得各项收益时依法交纳的一种所得税。因为我国个人所得收益一般都为劳动所得,所以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公司代为缴纳,也就是代扣代缴,但也有自行申报的情况,1、年所得收益超过12万的个人。2、从多处获得收益的个人。3、在境外获得收益的个人。4、个人独资等类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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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叔叔现在在公司工作的时候,我叔叔被他们公司给辞退了,叔叔要求公司给补偿金,在计算辞退补偿的时候,缴纳了个人所得税,辞退补偿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律师回复] 在新《个人所得税法》颁布之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辞退福利个人所得税问题签发过一些文件,新《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后相关政策已经废止,一律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即: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辞退属于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亦应依照此规定决定免征或者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员工甲2019年6月份与所在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金84000元,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24000元,比平均工资的3倍还多84000-(24000×3)=12000元,适用3%的综合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应当缴纳(代扣)个人所得税360元。
近似于辞退福利几项补偿的所得税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补偿近似或者接近于辞退补偿,如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提前退休补偿、内退补偿、正式退休补偿、破产补偿等,除特别规定外,应当用是否“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条件来确定是否征、免个人所得税:
1、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因为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没有明确是主动还是被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获得补偿,应当依照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确定免征或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依照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3、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三)项相关规定,即: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解答如下, 一家综合性集团公司外派到当地子公司的总经理,每年工作取得的收入分成几块:集团公司有一块基本薪水,现在工作的子公司有一块主要绩效工资和季度奖金,年底子公司根据业绩还有一笔年终奖,集团公司会根据子公司对集团利润的贡献程度和对其本人的综合考核指标,发放一笔年终奖。至于过年过节的一些过节费则主要是在子公司取得。他发现每个给他发钱的地方的财务部都在给他扣个人所得税,他担心两头的财务给他多缴税,但又不愿意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知道他在集团里的收入有多少。含含糊糊地问财务,财务人员说了一通应纳税所得额等,他一阵头晕目眩。于是外派五六年了,至今他都不知道像他这样外派的员工,从多处取得的收入,到底该怎么缴税,是分开缴税还是合并在一起缴税呢
经济危机是做产业整合的好机会,于是很多集团公司纷纷把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企业有了,得有合适的人管理。有些外地的子公司,一时之间没有合适的当地人来做管理,于是外派高管和技术人员就越来越多了。但并不是这些人从多处取得的收入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
要区分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有几个关键因素。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而劳务报酬则是个人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其次,税务机关在把握企业发放给员工的钱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时也有一定的原则: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税务机关才会确认企业发生的这些工资薪金的合理性。
按照现行税法,如果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去子公司任职,则他从这两处取得的收入都可以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假设集团公司每个月给发10000元人民币的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省略,下同),而子公司平均每个月给发35000元的工资和奖金。到年底,从子公司取得15万的年终奖,从集团取得25万的年终考核奖金。我们来计算一下一年要交多少税,该怎么缴税。
首先,集团公司每月工资扣税(10000-3500)×20-555745元月子公司每月工资扣税35000×25-10057745元月集团公司发放年终奖扣税25000012×25×12-100561495元子公司发放年终奖扣税15000012×25×12-100536495元。本年度,总收入为940000元,总计已缴纳个人所得税70元。
以上由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分别在发放的时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按照现行税法,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所得,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去地方税务局做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则就需要自行选择并固定在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去做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申报时,要带上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和完税凭证原件等资料,去自行确定的地方税务局,重新计算一年的工资和年终奖到底该缴多少税,多退少补。
每个月,从两处取得的工资应扣税(1000035000-3500)×30-27559695元月年终,从两处取得的年终奖应扣税(150000250000)12×25×12-100598995元则经过汇算,年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695×1298995215335元。扣除已经缴纳的70元,还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54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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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缴纳比例
以下是几种常见所得类型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比例: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3%至45%不等,具体税率根据月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经营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5%至35%不等,具体税率根据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若是对个人所得税缴纳比例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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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您好,我叔叔现在在一个合伙企业工作,前段时间企业在分红的时候,给了我叔叔一笔钱,现要去缴纳个人所得税去了,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收入确定如何缴纳的?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的个税计算是以税前利润按各合伙人的股份比率计算出每个人分配的利润,扣除个税允许税前扣除额60000,(每月5000),再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累进个税税率表计算应缴的税额。
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是:合伙企业收入总额—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损失—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再用应纳税所得对应的税率表中的级次计算应缴纳多少个税。
税率表如下: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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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5000以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律师回复]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六条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三)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五)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六)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七)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八)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最后转让所得税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复] 1.将名下财产转让给别人,在转让财产过程中也有一定的收益,在转让的时候除了可以得到收益外也不要忘记了个人缴纳的问题。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当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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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缴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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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社团组织缴纳的会费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社团组织缴纳的会费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根据上述规定,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但《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第八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是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二是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是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是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五是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是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七是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行业协会如果同时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属于非营利组织,收取的会费属免税收入。否则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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