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是指某些个体对于年长者、未成年人或身心障碍者等无法自我照顾及生存的人群,负有扶助和关爱职责却予以拒绝并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遗弃罪的法律制裁应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监禁。
然而,按照犯罪追究时效的基本原则,遗弃罪的追诉期限被设定为“历经十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这意味着,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经过十年后,法律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遗弃罪作为一种特殊的持续性犯罪,其犯罪行为一旦实施,便会持续对受害者的权益产生侵害,直至侵害行为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追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或持续状态的,则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对于遗弃罪的追诉期限并非自行为人的遗弃行为发生之日起算,而是应当自遗弃行为的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遗弃罪去哪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无论何种单位还是个体,只要在工作或生活中发现了违法行为或是犯罪嫌疑事件的发生,均享有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即向公安部门、人民检察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进行申诉或者揭露;而对于受害者来说,如果自身的人身权益以及财产权受到了侵犯,他们同样享有权利来通过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发起投诉或控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无论何种形式的投诉、控告还是揭发行为,无论是来自个人、集体还是其他组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机构或者人民法院都应当给予充分的尊重和接纳。对于那些并不属于自己管辖范畴内的案件,这些有权限的机构应当将其移交给相应的管理主体去处置,并应同时将该信息及时地告知相关的投诉人和控告人;举例来说,当面对一些并非由本机构管理但却又亟待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时,首先应对急事情进行处理,并在事后第一时间将其转交至主管单位采取进一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