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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跑的业务被变成代理业务怎么办
公司从直接经营转变为联合经营,无法成为员工索求赔偿的前提条件。由于这种模式的改变,既未涉及到违背劳动法律法规,亦未对员工的切身利益造成任何损失。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应按照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来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支付其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若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以一整年者,则可视为一整年来处理;而对于那些服务期不足六个月的情况,将向劳动者发放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员工跑路了还会有工资吗
此问题主要依据公司的政策条款与实际情形来判断。例如,若员工在雇佣合同期间因个人理由决定离开工作岗位,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往往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其结算应得薪资及福利待遇。
然而,若员工在辞职之前曾违反过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已经违背了劳动合同的条款,此时,公司有可能会拒绝支付一切工资报酬,甚至可能进行法律诉讼,要求离职人员承担相应的违法甚至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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