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1月可以把当年的年休假都了吗
必须在得到雇佣单位的首肯后,才能完成整年度的年假。所谓“年假”是指给予员工每年一次的休假日。详言之,这涵盖了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营利机构以及有雇用工人的个体工商户等企业中的员工,只要其满足连续工作满1年的条件,便有权享有带薪年休假的福利待遇。各单位有责任确保其员工能够充分享受到年休假的权益。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员工10月10号离职,工资怎么算
关于辞职员工薪资结算的具体方法如下:
1、对于基本工资的结算事宜,雇主应当在任何员工离职之日,为他们计算并支付至当日的应得薪酬;
2、关于工资的支付时间,雇主有义务在解除或终止劳工合同时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劳动者,但如与劳动者达成共识,也可选择在下一次的工资发放日期进行集中发放;
3、若在员工提交辞呈之时,雇主已为他们预缴下个月的社会保险金,那么他们就有权利从离任员工的工资中扣除这笔相应的支出;
4、若由于员工的突然离职而导致工作交接出现困难,雇主有权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以作为各项工作交接所需材料的费用;
5、若离职员工违反了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条款,雇主有权要求他们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关于辞职员工的薪资计算方式,即月工资除以21.75再乘以实际出勤天数。
关于离职后是否可以扣减员工工资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雇主不得擅自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将对员工造成经济损失,雇主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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