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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交的公安暂扣款怎么处理
在进行取保候审时,当事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该笔资金应当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和管理。具体而言,公安机关需在合法审批的商业银行开立并监管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委托指定银行代为负责保证金的接收与妥善保存工作。
同时,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个人或者为其提供担保责任的保证人,都需要将所缴纳的保证金存入上述专用账户中,并且必须通过银行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来确认这一事实。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相关信息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二、取保交了1000元有没有可能不起诉
完全有这种可能性存在。当行为人符合不起诉的所有要求时,相应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尝试争取以下不起诉的情形:
首先,当嫌犯因证据不足而进行为期一年的取保候审时,只要在这一期间内,侦查机构未能搜集到确凿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么嫌疑人都将不会面临起诉。
其次,即便嫌犯已经证实构成犯罪,但仅因其犯罪情节较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减轻免除刑罚的情况下,也应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