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车没保险打官司么

最新修订 | 2024-07-31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遇到交通事故,即使对方车辆未购买保险,仍可走保险程序。若双方车辆均有保险但损失超出保额,参加第三者商业险的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需协商解决超出部分。有异议或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肇事车辆未购买交强险,需按相当于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对方车没保险打官司么

一、对方车没保险打官司

具体而言,如若遭遇交通事故,遇方车辆并未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我们仍可主张遵循保险程序进行处理。当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根据以下不同的情形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①倘若双方皆认为自身所遭受的损失并不严重,且向保险公司寻求赔偿可能会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选择放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此时,他们便有权利协议商定赔偿金额。待双方达成共识之后,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并在相关的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中加以明确记载即可。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则可通过保险公司或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处理。

②若双方均已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但却不愿放弃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权益,那么他们应立即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此次事故,并向该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③若双方均已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但其所遭受的损失已经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那么对于超出部分,应依照如下方式继续处理:若其中一方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则应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反之,若双方均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则应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进行协商解决。

④若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结果存在异议,或者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则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

⑤若肇事车辆并未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则应由该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应参照以下比例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若当事人负全责,则需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若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则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若当事人负同等责任,则需承担50%的赔偿责任;若当事人负次要责任,则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肇事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者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二、对方车压线突然停车我追尾谁全责

1.若对方车辆因特定原因,例如机械故障等因素导致其违规停车,且在驶来车道的方向已经设立了显著的警示标识,则被撞击方无须承担责任,过错应由对方负责。

2.

然而,若对方车辆并非由于上述特殊原因而形成的违停现象,或在其违规停放过程中未能设警告标识,那么被撞击方就需负有次要责任,而另一方将被判定为主要责任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对方车没保险打官司么
一键咨询
  • 160****18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3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5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5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14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7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0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2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2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对方车没保险打官司么
遇到交通事故,即使对方车辆未购买保险,仍可走保险程序。若双方车辆均有保险但损失超出保额,参加第三者商业险的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需协商解决超出部分。有异议或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肇事车辆未购买交强险,需按相当于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44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被撞车对方没保险能打官司吗
当然,首先提交清晰的诉状,法院审核后批准,正式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有15日回应期,法院随后将副本返回。无论是否如期回应,不影响审理。公开审理前三天通知,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词、证据展示等。辩论中,各方激烈论战,审判长询问最终意见。若调解无果,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宣布结果。
17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方没钱打官司有用吗
当事人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诉讼费用,可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为困难者和特殊案件被告人提供无偿服务。特定情形下,经济不佳者依法仍可能维权。但诉讼结果不只取决于钱,还受事实、证据、法律等因素影响。
5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打官司对方没钱怎么办
诉讼胜诉对方不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调查被申请人财务状况,用冻结、查封、拍卖等手段维护您权益。若无可执行财产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有新线索您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裁判。
0浏览
法官检察官会涨工资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官检察官会涨工资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官晋升和待遇:特别优秀可以破格晋升最高在2月29日发布的《中国的司法改革》(以下简称白皮书)透露,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中,法官将实行按期晋升、择优选升、特别选升3种晋升方式,优秀法官可破格、越级晋升。这部由最高发布的首部司法改革白皮书,用中英双语形式呈现了司法改革两年来的进展和成效,其中有部分内容为首次披露。去年9月,深改组审议通过《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提出法官、检察官要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并向基层、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但这两个方案至今尚未对外公布。白皮书对此透露了更多内容。在“推进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章中,白皮书提到,为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将依托《法官法》确立的“四等十二级”法官等级制度,在实行法官员额制基础上,实现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在等级设置、晋升方式、晋升年限、选升比例、考核惩戒和工资制度等方面,充分体现法官职业特点,实行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事管理制度。试点改革中,法官如何晋升根据白皮书,将实行按期晋升、择优选升、特别选升3种相结合的晋升方式。各级法官只要认真履职,即使不担任领导职务,也能按照任职年限逐级晋升到一定等级,不受职数限制;晋升较高法官等级的,实行比例或数量控制;对于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还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将较大幅度提高法官工资在建立法官单独的工资制度方面,白皮书没有透露具体内容,只表示改革将“较大幅度提高了法官的工资水平”。今年政法工作会议,将完善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序列和薪酬待遇等配套改革,列入今年司法改革的重点工作。当前,一些改革试点地区已制定法官“涨工资”的标准,比如上海率先公布了薪酬调整水平:全市试点、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青海省则计划将法官、检察官的平均工资提高50%。吉林、湖北等地也将待遇改革提上日程。但截至目前,尚未见到改革落地的公开消息。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8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打官司对方没有钱怎么办
诉讼胜诉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可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调查被告财产线索,未发现可执行财物会中止执行。发现新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还可关注被告未来收入并请求法院强制执行部分收入。
41浏览
法官如何做好法官举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官如何组织举证质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一、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中,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3、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4、原告或者被告对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 5、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法庭调查中质证的顺序作了调整。 第五十一条规定 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如果在开庭前法官并未给你们明确限定举证期限,你的证据就没有过举证期限。而且这个举证期限只是在理论上这么规定,现实中是不可行的,有时候对于一些明明是过了举证期限的证据,法官依然会组织质证并予以采纳,因为有些证据如果不采用,事实根本无法查清。法官绝对不会仅仅是因为过了举证期限而对一些决定事实关键的证据不进行质证或不予接受的。这个你大可放心。此外,你既然是当庭出示的,对方肯定已经进行了质证了,因为他所说的过了举证期限的话就是他质证意见的一部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对方车没保险打官司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