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用之赔偿数额,一般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设定的相关标准进行核算。误工费的具体金额将由原告在被侵权期间的误工时间以及其相应的个人经济收入情况共同决定。误工时间的长短主要由原告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提供的鉴定书来确认。若原告因遭受伤害而导致残疾,并因此而长期无法正常工作,那么误工时间可计算至伤残评定之日的前一日。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原告来说,误工费将以其实际损失的收入为基础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原告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则需按照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计算;若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也可以参考被告所在地或与被告从事同一行业的其他公司在上一年度内员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参考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误工费必须开证明吗
关于误工费,我们建议您能够提交充分的证据以支撑您的主张。以下是一些可能用到的材料:
1.请您尽可能地提供能够证明个人财务状况的文件。例如《收入证明》,有稳定收入的申请人可以要求雇佣方提供您在过去一年中持有的工资单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务必加盖指定单位的公章。这些证据内容须涵盖您在该企业的工作时长、职务以及近一年的平均月薪等重要信息。
2.关于您的误工时间,我们也希望您能够提供相应的文件作为佐证。例如,《病历》或《出院小结》就是非常有用的参考资料。
我们真诚地期待您能提交以上所述的相关证明文件,我们将尽力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