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保险没有告知拒赔怎么办
面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状况时,您可采取以下相应举措:
首先,与保险公司展开深入沟通,了解其拒绝赔偿的具体原因所在。倘若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拒赔理由欠缺合法性,那么作为消费者的您具有向当地保监局进行投诉的权利。
其次,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协商无果的情形之下,您可以考虑采用仲裁这种公正透明的机制,借助于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裁定是否应当给予赔偿,并且双方均需严格遵守裁决结果。
最后,作为被保险人的您,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法院向保险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程序妥善处理争议,并作出最终裁决。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确立保险受益人所需的具体信息主要包含受益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当涉及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时,则需补充相应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及户口本所记载的其身份号码等详细资料。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权威司法解释,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如未得到被保险人的明确同意,该指定行为将被人民法院视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