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保险多长时间不理赔
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一旦确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且肇事责任人早已得知甚至应当明确意识到该起保险事故确实存在之日起,经过整整两年时间之后,若仍未有投保人主动向相关保险机构提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请求,那么保险公司将有权对此类情况不予理睬,同时也无需承担任何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那些非人寿保险范畴内的其他各种类型的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来说,他们在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支付保险金的过程中,其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这一期限自他们已经得知或者应当明确意识到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之日起便开始正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车保险有哪些
汽车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交通强制保险;
2.车辆本身损失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
4.防盗装置损失保险;
5.玻璃无其他外力因素独自破碎险种;
6.自然原因引发的车辆燃烧损失险种;
7.应对突发情况引发的车辆涉水责任险种;
8.针对车辆表面轻微擦痕的投保责任险种;
9.对驾乘人员提供保障的责任险种;
10.乘客险;
11.单一轮胎因意外导致损坏需要修理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2.玻璃被外力因素损坏时需要修复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3.面临各种自然灾害风险时的理赔责任险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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