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车了保险不赔轮胎吗
1.作为一种易损耗品,汽车轮胎通常不被列入理赔范围内。
然而,在涉及由爆胎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会根据特定的事故状况来决定是否提供理赔服务。
2.保险公司对轮胎或者轮毂的单纯损坏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如若这类损坏与交通事故存在关联,并进而导致了车辆本身的损失,包括轮胎和轮毂的损失,那么,保险条款中的车损险便有望为这类损失承担支付。
3.若仅仅是因轮胎本身的自然磨损或老化导致的损坏,保险公司将无法承担赔偿责任。唯有当这类损坏源于交通事故,且同时涉及到轮胎以及轮毂的损伤时,保险公司才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其进行理赔。
4.轮胎作为一种消耗性商品,其单独的损坏并不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之内。
然而,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轮胎遭受了损害,此时出险的车损险便可对此类损失进行理赔。
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例如交通事故可能导致轮胎爆胎,这无疑使情况变得极其严峻。
5.轮胎作为一种消耗性产品,因此在爆胎过程中所产生的轮辋、轮毂等零部件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会予以赔付。可以说,爆胎问题并不在车险的理赔范围之内。
然而,如果是因为爆胎引发的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其他损失,只要车辆已经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保险公司便会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理赔。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十一条下列损失、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电气机械故障、朽蚀、腐蚀;
(二)轮胎或轮毂单独损坏;
(三)高温烘烤、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损失;
(四)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腐蚀、污染造成的损失;
(五)非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
(六)保险车辆的贬值损失;
(七)非全车被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造成的损失;
(八)承租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情形下发生的损失;
(九)因民事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抢而发生的损失;
(十)因保险车辆不能使用导致的损失。
二、撞车了走保险还花钱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需要额外支付赔偿金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主要包括对方车辆所处的责任地位、个人所投保的险种和定损金额等方面。
具体来说,1.如果该次事故判定为对方全责,则无论被保险人自身是否拥有有效的保险保障,均无需进行直接赔偿;相应的,赔偿责任应由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对方当事人承担。
2.若明确确认自身对此次意外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那么赔偿金额需依据定损价格来确定。在此情形下,只要损失费用未超过个人所投保险种的保险理赔上限,全程并不需要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任何赔偿费用。
然而,一旦实际损失突破保额定值,那么超出部分便需要由车主自掏腰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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