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得了重疾保险公司不赔能否主张利息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担相应责任进行赔付,当事人在向法庭提起司法诉讼之际,依法享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利息。但是,有关实际执行效果究竟如何,这还需要看法庭最终做出怎样的裁定。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只有当保险公司确实具有法律上的赔偿义务,或者是投保人并未显示出重大的保险瑕疵,但保险公司依然选择拒绝赔付、仅赔偿了部分损失款项或者延迟履行赔偿义务时,在这种情况下,才有资格寻求律师的协助并提出利息索赔。除此之外,假如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理由充分且准确无误,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所面临的风险并不符合相关条款所规定的理赔条件,那么保险公司就没有必要支付任何利息,甚至有可能无法退还已经收取的保费。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得了重病如何申请救助
若您有意向申请重病救助金,请依照以下详尽步骤进行办理:
首先,申请者应向其户籍所在地区域的乡村办事处或者社区委员会递交正式书面申请,同时认真地填写与之相配套的申请表格以及提供相应所需不可或缺之证明文件,例如医疗诊断书、已完成报销的医疗费用单据、详细的个人病史信息、持有低保证书(如有)、家庭户口簿、身份证明文件等。
其次,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符合条件的村或居委会,以供他们进行初步核实和评估。之后,在居民代表议事会上进行公开讨论及投票,评估通过则将相关材料呈报至当地镇级人民政府或市级民政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查和
最后批准。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