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只有2种情况不赔找谁
以下是几种保险公司有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1.在收取停车费用的停车场内,车辆遭遇遗失或者碰撞而产生的损失情形;
2.未经年度安全性检测的汽车在意外事故中遭受损害的情形;
3.故意撞击其他车辆的不当操作导致的损失;
4.尚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书的驾驶员所引起的交通事故结果;
5.在行驶过程中未悬挂有效机动车牌照的汽车所引发的事故问题;
6.车主未按照规定时间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详细信息的情况。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二、保险只买强险可以吗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汽车仅购买交强险即可满足需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旨在为投保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保障,并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的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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