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诽谤罪律师费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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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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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诽谤行为的法律援助,律师费用需当事人承担。费用标准因案件复杂度、律师能力、地区经济而异,无统一标准。诽谤罪属自诉范畴,自诉人需向律师详述案情,以便协商确定费用。请自诉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与律师沟通,确保费用合理透明。
长宁区诽谤罪律师费谁承担

一、长宁区诽谤罪律师费谁承担

若针对诽谤行为寻求法律援助,涉及的律师费用需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收费标准并无统一的规定或准则作为参考,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律师的专业素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诽谤罪属于自诉范畴,因此自诉人须向代理律师详细陈述案情细节以便于进行合理协商,最终确定相关律师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二、长宁区绑架罪律师收费标准有几种

(一)对于未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律师收费为每件人民币800至10000元不等;而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则需支付每件基础服务费用1000至2000元。若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万元,则应根据以下比例分段累进制进行计算。具体计费比率如下: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而对于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则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那么律师收费为每件人民币1500至12000元不等;如涉及财产关系,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那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收费为每件人民币2500至20000元不等;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律师收费为每件人民币2000至15000元不等。如涉及财产关系,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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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
、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
、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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