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车险保险公司查出不赔找谁
1.您可以直接向保险监管机构提出投诉,保险监管机构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要求有关方面进行整改。
2.若您和保险公司都信任第三方机构,您也可以寻求该机构的调解以理清纠纷。
3.如果保险合同中包含了仲裁条款,那么您应该按照条款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4.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并且诉讼时效尚未过期,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当保险人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时,应立即展开核定工作。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核定时间可能需要延长至三十日,除非合同另有特别约定。
6.如果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7.如果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人应在做出核定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并详细解释拒绝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如果车被别人追尾,维修期间可以给配一辆车吗
在被撞击受损的汽车得到修复之前,为保障相关权益,这段期间造成的所有交通费用通常会由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负责负担赔偿责任。在这辆汽车需要进行维修处理的期间内,由于受害者不能再使用原来的非营业性质车辆,因此所引发的合理且必要地换用一般性的交通方式出行所产生的费用,肇事方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产生的数额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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