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学院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理
职务侵占罪,乃法律术语,意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非营利性机构中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不正当地占有本单位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者,所构成的犯罪行为。关于民办学院领域内的职务侵占罪问题,其处理流程往往涵盖了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其次,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取证活动;随后,依据查证结果,向司法机关提出公诉请求;
最后,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此过程中,涉案人员可能会被处以罚金刑罚,甚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民办学校停办,教师如何补偿
雇主自雇佣员工之日起,若逾越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仍未能与该员工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按照每个月的标准,向该员工发放双倍薪资。同样地,如果雇主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实现签约,那么自雇佣期间起,雇主就应该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一天开始,按照每一个月的标准,向该员工发放两倍薪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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