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可以在被拘留之前向司法机构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给予了嫌疑人或被告在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下等候法庭审理裁决的机会。这项权利往往适用于患病情况较为严重、怀孕期和哺乳期内妇女、未成年以及案件情节较轻等特定情形。而究竟是否应当予以准许,则需要由法院或者负责侦查工作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方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拘留之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我们通常所说的刑事审判程序中,受拘留的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员或者被告,是有机会和资格申请取保候审的。众所周知,取保候审是一项受到法律严格管制的刑事法律手段,它的设计目的在于确保刑事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又尽量不去过分地干扰到嫌疑人的身体自由活动。可是,如果你能够满足某些特定的条件,例如在犯罪行为上并未采用暴力手段、预计将会收到相对较为轻微的处罚、可以提供稳定的住所居住以及自愿表达出自我悔过的意愿等等,而且也没有明显的迹象表明你会再次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话,那么,从理论上讲,你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