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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幸遭遇保险公司拒绝履行其应尽之赔偿义务时,被保险人有权依据条约赋予的权力选择使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事实上,仲裁乃是由各方当事人在互相达成共识基础上所缔结的仲裁协议中共同选定具有相对应权限的仲裁机构来对争议焦点展开深入审理,并据此做出具有严肃和权威性的裁定的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手段。在此过程中,仲裁机构将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先前所签署的合同条文,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独立及高效的原则,以确保裁决结果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不服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或者撤销。
在遇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首先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因此,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合法途径。
二、重疾险没有如实告知过了3年怎么办
依据现行法律条文,对婚前故意隐瞒的重要病症视为严惩性行为。若有一方身患重大疾病,应当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如实向对方透露病情状况;如未依照此方式告知,则另一方可诉诸于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已婚事实。申请撤销婚姻的权利,应自得知或理当已知晓撤销理由之日起计算,一年内为提起期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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