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社会保险的纠纷咋办

最新修订 |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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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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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社保纠纷出现后,可采取行政、司法、舆论等多元方式解决。员工发现单位未按时交纳社保,应查明原因,并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处理方式,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方积极参与,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补交社会保险的纠纷咋办

一、补交社会保险纠纷咋办

在社会保险纠纷事件出现后,可采用行政手段、司法途径、舆论监督乃至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方式去化解争端;

同时,对于在职员工如若发现所在企事业单位未能依法依规为其按月交纳社会保险金的情形时,首先需查清未履行缴纳义务的根本原因,然后依据自身实际状况,选择最具针对性且最为合适的处理方式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二、补交社保一告一个准吗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企业有责任且必须为其雇员准时交纳社会保险金,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这一义务,那么雇员有权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以督促公司执行法定补缴义务。然而需注意的是,涉及到补缴社保费用的争议并不在劳动仲裁以及法院的司法管辖范畴内。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企业须从与雇员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计算,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申请手续。若企业未能按规定提交申请,则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进行核实并确定企业应承担的社保缴费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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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用纠纷咋办
如果遇到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协商和解: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地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是以第三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公断,因而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属于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决后,保险公司拒不履行裁决,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诉讼程序,对于保险纠纷予以审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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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代缴纠纷,社保代缴公司纠纷
[律师回复]
一、代缴社保对企业及个人的好处体现在:对企业来说:
1.可以使企业从繁杂琐碎的缴纳事务中解脱出来,节省人事管理成本;
2.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依法缴纳社保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避免未缴纳社保带来的法律风险;
3.使企业更专注于选人用人、绩效考核、薪酬确定等人事管理的核心职能;
4.给员工带来福利保障,留住人才,使公司稳定发展;
5.创造效益,承担社会责任,解决员工后顾之忧。对个人来说:
1.社保可以免税;
2.缴纳社保可以使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育有所补;
3.外地户籍人员通过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可以获得购房贷款资格;
4.外地户籍人员通过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可获得购房落户资格;
5.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在办理人才新进手续时须提供一定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
二、什么是社保:社会保险,简称“社保”。它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运用保险方式处置劳动者面临的特定社会风险,为其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劳动收入时提供基本收入保障的法定保险制度。社保项目有: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三、哪些群体适合社保:
1.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国驻苏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流动就业人员、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及自主创业的劳动者;
4.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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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用纠纷咋办
面对保险纠纷,有三种主要解决途径:一是协商和解,包括自行和解(双方直接交涉)与第三方主持和解(第三方调解);二是仲裁,通过书面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方裁决,仲裁裁决虽非强制执行,但不服可诉诸法院;三是诉讼,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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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纠纷发生之后可以采取行政、司法、社会参与或者是监督等的方式来解决争议,职员若是发现单位并没有按照规定为自己缴纳社保,是可以先确定不缴纳的原因之后,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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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他自己跳下摔伤咋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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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保险纠纷,有三种主要解决途径:一是协商和解,包括自行和解(双方直接交涉)与第三方主持和解(第三方调解);二是仲裁,通过书面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方裁决,仲裁裁决虽非强制执行,但不服可诉诸法院;三是诉讼,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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