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车了保险公司不理赔咋办
若遭遇车辆面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作为被保险人的您有权申请采取仲裁措施或直接发起诉讼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导致自身及其驾驶员之外的第三方受害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依据法定强制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责任额度进行充分补偿。当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就赔偿事宜产生分歧并引发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均可依照法律程序申请仲裁或诉诸于人民法庭以寻求公正裁决。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撞车了走保险还花钱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需要额外支付赔偿金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主要包括对方车辆所处的责任地位、个人所投保的险种和定损金额等方面。
具体来说,1.如果该次事故判定为对方全责,则无论被保险人自身是否拥有有效的保险保障,均无需进行直接赔偿;相应的,赔偿责任应由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对方当事人承担。
2.若明确确认自身对此次意外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那么赔偿金额需依据定损价格来确定。在此情形下,只要损失费用未超过个人所投保险种的保险理赔上限,全程并不需要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任何赔偿费用。
然而,一旦实际损失突破保额定值,那么超出部分便需要由车主自掏腰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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