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毒不知罪怎么量刑
倘若有人在未察觉的情况下参与了毒品交易活动,那么往往代表着他们对自己所携带或者进行的具体交易物并不清楚其性质为毒品。在此种情形下,我们必须明确指出,根据法律规定,每一位自然人都应当独立承担自身行为所引发的责任,特别是在涉及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更是如此。尽管法院会充分考虑被告方的认知状况,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减轻其应负的刑事责任。贩卖毒品的行为有可能触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之相关的条款,例如第347条,即关于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罪行的规定。具体的量刑结果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毒品种类、数量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部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贩毒不能犯未遂罪吗
在犯罪行为已然启动之后,由于外界因素超出本人原定计划而未能成功实现犯罪目的者,被称为犯罪未遂。对于这些尚未达到既定目标的罪犯,可依照既遂罪犯的量刑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给予从轻或减轻惩罚的待遇。对于贩卖毒品罪这种特殊类型的未遂案件,我们总结出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首先,罪犯必须已经开始实施贩卖毒品的实质性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有偿转让毒品;
其次,罪犯的贩卖毒品行为并未取得预期效果,也就是说,虽然他们已经采取了行动,但毒品并未真正地转移给他人,或者因为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使得法律认为这一行为并未成功;
最后,未取得成功的原因必须是由罪犯自身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