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责方买的统筹保险起诉对象是谁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当有当事人提出希望将承担商业第三方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肯定同意。
首先,对于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界定问题,依照现行法律规定
1、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类的案件中,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必须被列为被告;
2、在这类案件中,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必须作为共同被告出现,而不能仅仅以单独被告的身份出现,因为受害人并没有权利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单独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交强险赔偿金;
3、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被列为共同被告,这是由人民法院依据职权进行的决定,而并非仅仅基于当事人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二、全责方被起诉了怎么办
当遇到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况下,对于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我们应当积极地应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主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起诉的具体步骤及操作规范如下:
首先,需认真核实并接收法院所送达的各类诉讼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应诉通知、开庭传票以及举证通知书等等。
其次,当事人无论是选择自行参与诉讼还是委托一至两名诉讼代理人协助处理,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由律师代理诉讼,则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亲自签字或盖章确认;而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则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此外,授权委托书中还需明确记载委托事项与权限范围。
第三步是提交答辩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方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接下来,便是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务必仔细阅读法院发出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
最后,请确保准时出席开庭审理。在法院作出裁定、判决之后,如对结果持有异议,应及时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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