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把名下卡都冻结了,重新办一张能用吗
若您所持有的银行卡遭到冻结且无法正常使用,此时您仍有权申请办理新卡。
然而,这取决于您触发的冻结类型及原因。举例来说,若是由于产生逾期或其他少量违规行为所导致的冻结,那么您将有资格再次申请办理相应的新卡;然而,如果系由法院在执行公务时进行的银行卡冻结措施,即便重新开设新的账户亦可能依然保持冻结状态。所以,如有可能实现解冻,建议优先选择对已有账户进行解冻使其恢复正常使用,因根据相关规定每位客户仅可持有一张最高等级的银行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二、公安把卡冻结了怎么办
关于公安机关对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后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首先,如果您的银行卡遭遇到异地刑事案件侦查造成的冻结,请前往银行,向其专业工作人员详细咨询了解冻结状况的相关原因;
其次,您也可以选择耐心等待账户自行解冻。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存款和汇款等财产的冻结期为六个月,若届时未收到有关部门关于延长冻结期限的书面通知,则默认已自动解除冻结状态;
最后,持有该被冻结银行卡的个人可亲自前往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账户内资金属于合法财产,并且提出解冻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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