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朋友的车子保险不赔找谁
在涉及到车辆借用者负有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会依照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规定,在其所能承受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处理。若赔偿金额仍有不足之处,这将由实际借用人负责承担。
然而,若车辆所有人对于损害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过错行为的话,那么他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在某些较为严重的案件中,即便车辆所有人并无任何过错迹象,但由于实际借用人无力支付的赔偿部分,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由车辆所有人先行垫付。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开朋友车出事故可以走保险吗
驾驶他人车辆引发事故,是否能够利用相应保险进行理赔?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被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且该事故系因受害方故意为之或驾驶员存在未获取驾驶资质、醉酒驾车、吸食毒品后驾驶、在盗窃抢劫期间肇事并逃离现场等违法行为所导致者,保险公司将不予支付赔偿金,而应由责任人亲自对受害方的损失负责。
此外,即便保险公司愿意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但车主仍保留向驾驶人追索保险公司所承保范围之外的赔偿权利。若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实施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则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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