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什么能构成盗窃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构成盗窃罪的必要要素主要包含了以下多个环节:即盗取他人的私人财产,涉案金额达到相应的数量标准,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或者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甚至是在盗窃过程中携带了武器装备,以及在公共场所进行扒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针对具体哪些类型的财产可以被认定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该法条并没有进行详尽的列举,而是以概括性的方式对所有可能涉及的盗窃行为及其法律后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因此,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上法条中所列举的任何一种盗窃行为,并且满足了涉案金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条件,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偷什么造成盗窃罪
关于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客体是本罪所侵害的对社会和公民财产所有权的根本属性。而本罪所攻击的各类财物,通常是指动态性质的财产,然而,那些位于不动产之上并可与不动产分离的附属品,例如,农作物生长在土地上,树木生长在山上,建筑物上的门窗等等,这些也同样可以作为本罪的攻击对象。
此外,诸如电能、煤气等能源资源同样可以成为本罪的攻击对象。总之,盗窃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其次,在客观层面,本罪在行为模式上呈现出特点是行为人为获取数量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实施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其中“窃取”是指行为人无视受害者的意愿,擅自将他人据为己有或者转交给第三方(包括单位)拥有的财物进行非法转移。
再次,本罪的实施主体往往是一般的社会成员,无论年纪多大只要符合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年满十六岁)以及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分子。
最后,关于本罪的主观心理层面,其主要表现形式是明知故犯,并且有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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