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起诉債主的保险单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关于被执行人的人身保险单能否作为执行标的物,需具体分析。如被执行人是保单投保人,有权成为执行对象,需其前往保险公司退保,获取现金后执行。但如仅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则因非其所有,不能执行。 此外,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未公开发明、未发表文学作品、残疾辅助工具等也不能执行。
能起诉債主的保险单吗

一、能起诉債主的保险单吗

关于被执行人人身保险单是否能够成为执行标的物,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而言:

1.若被执行人为保险单的投保人,也就是保单的所有权人,那么他/她有权成为执行对象,只不过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具体方法为:要求被执行人前往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从而获取现金,进而便可进行执行操作。

2.然而,如果被执行人仅为保险单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甚至同时兼任两种角色,那么其保险单将无法成为执行标的物。原因在于,此类保险单并非被执行人所有,只有在符合保险单约定的保险责任条件下,才能产生实际收益。

此外,以下几种财产类型也是被执行人无法执行的:

1.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的衣物、家具、炊具、餐具以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生活费用;

3.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接受义务教育所需的物品;

4.尚未公开的发明创造或未发表的文学作品;

5.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因身体残疾所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用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二、能起诉未成年吗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具有起诉未成年人的权益,因为未成年人完全有资格成为被起诉人。

然而,必须满足相应的起诉条件,才能得到司法部门的受理。与此同时,还可根据情况,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列为共同被告进行处理。

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向当地法院提交详细的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方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副本,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能起诉債主的保险单吗
一键咨询
  • 161****73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0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6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3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3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7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6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3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淮安134****958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838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886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保险公司能不能起诉车主
在保险纠纷中,保险公司代表被保险人起诉对方车主,成功与否取决于实际情况。若对方违规驾驶导致事故,保险公司可追偿;若责任不清或被保险人有过失,起诉可能受阻。此外,保险公司需提供完整证据,如勘查报告、调查报告和证人证言。总之,保险公司有权起诉,但成功与否需视案情和证据而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能不能单独起诉补社会保险
可以单独起诉补社会保险;起诉保险公司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者判决。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业主违法侵权的业主有权撤消业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们有权要求业委会撤销该决定。一方面,业委会所作决定违法。将花园改为广场,属于对小区内公共设施进行改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由此可以看出,业委会并没有权力改建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相反,《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第6项指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也就是说,业委会将本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改为由自己决定,已构成超越职权。  另一方面,你们有权要求撤销该决定。虽然物权法第78条第1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但其第2款指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予以撤销。”由于该决定将严重影响小区的绿化、环境,产生无法避免的噪音,你们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侵害,你们可以要求业委会撤销该决定。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依据物权法第78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撤销该决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即你们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撤销业委会的决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提供保险单能不能起诉
社会保险争议中,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若雇主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且社保机构无法补救,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应福利而受损,产生经济补偿纠纷。对此,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和裁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业主要如何主张权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业主要如何主张权利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如何主张权利
1、业主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查看物业联系开发商的记录,以证明物业尽到其合理的义务。
2、对于漏水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有维修、保管义务人承担。
3、如果业主怀疑是房屋质量问题造成,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由责任人赔偿。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
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业主可以决定的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能不能单独起诉补社会保险
关于追讨欠缴社会保险的诉讼,原告需向当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审核后决定是否受理并立案。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要求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被告需在接到起诉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意见。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涉及开庭审理,法院也可能尝试调解。如调解失败,将依法判决。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户主变更户主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到当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薄。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
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
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
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
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
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
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
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拖欠保险能起诉吗
若保险公司拒赔或方案不当,您有权申诉并提起诉讼。流程如下:撰写起诉书、收集证据,递交被告地法院,等待审查受理,缴纳诉讼费,参与庭审,法院将公正判决。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依法维权。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户口本上的户主户主不在了,户主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到当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薄。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
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
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
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
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
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
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
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主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主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主合同变更包括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它们都会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产生相应的影响,《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因此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就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1. 债权人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即债权让与,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其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并没有加重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也没有增加,所以《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依其规定,主合同的此项变更无须得到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必须对变更后的债权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原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务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承担的债务让由第三人承担,而其应享有的债权仍由其享有的情形。由于债务人的变更可能会导致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的结果,这对于保证人来说,无疑是加重了其保证责任,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依其规定,此种情形的主合同的变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不再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于未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仍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又被称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由于合同大都是双方当事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债权人变更、债务人变更在实践中并不多见,更普遍的是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由于这种情形的主合同变更包括了债务人的变更,所以《担保法》和《解释》规定,此情形的主合同变更要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新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得到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能起诉債主的保险单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