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撞人有商业保险那些不赔找谁
涉及到撞伤他人的事故,对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那部分费用,其分配方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内容:
首先,若肇事车辆为主责方,则这部分费用应由车主自行承担。若非主责方,则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具体而言,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形,当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被告方应当对导致的损失负责作出赔偿。
然而,如果双方均存在过错,那么他们将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摊相应的责任。
第二种情形,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驾驶员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非机动车方没有任何过错,那么机动车车主将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非机动车方也存在过错,那么机动车车主的责任将会适当减轻。
最后,如果非机动车方负有责任,那么机动车车主所承担的责任最多不会超过百分之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撞人后能私了吗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人员受伤情况允许进行私下解决处理。具体来说,当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丧生,且符合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标准时,则不可能通过私下协商来解决这起事件。尽管如此,无论双方如何协商解决这场事故,负责此案的被告人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刑事责任,但是否会被判定为缓刑将会视情况而定。
此外,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庭前和解机制,即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及其家属与受害者以及其家属签订和解协议,并且自愿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待受害者出具谅解书之后,法院有权依据该份谅解书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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