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符合特定条件时,醉酒驾驶的被告方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具体来说,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微罪行,或者他们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亦或是在其他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可实施取保候审的情况,就可以依法由上述三个司法机构作出决定,允许被告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醉驾可以争取缓刑吗
在处理醉酒驾驶案件时,若符合如下全部条件,将可能予以缓刑判决:未曾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被告方具有诚挚的认罪悔过意愿;被告方并无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潜在风险;宣告缓刑对被告人所居住社区也不会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且该案所涉及的法律条款仅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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