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贷款后还能二次贷款吗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允许进行两次,然而,第二次的公积金贷款必须得在前一次所借款项全部偿还完毕后才能提出申请。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次数是按照家庭来计算的。这个家庭里的每一位成员,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曾经有过使用住房按揭贷款的经历,只要他们的共同贷款次数或者其中某一个人的贷款次数已经达到了2次,那么这个整个家庭就无法再次享受公积金贷款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须前来咨询
为了获得所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要首先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或者通过电话联系该部门,以获取详细的贷款信息以及咨询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需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以及相关评估事宜
1.借款申请人必须携带必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文件,亲自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接受公积金贷款的初步审核。
2.如有必要,为评估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情况,其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信用评估《授权书》。
3.贷款经办部门将根据相关程序要求,打印出相关的单据,并明确告知借款申请人之后应如何办理后续事务。
4.若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贷款经办部门的staff会为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是其委托人可以据此申领抵押物评估服务。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基于现行的相关法规规定,公积金贷款实行上限额度限制等条件,具体为限增至两次。同时,第二次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只能在清除首次贷款的所有债务之后进行;务必请您明白,申请的计数标准是以家庭作为整体单位考虑的,如果某一家庭中的各个成员在他们的婚姻状态发生改变之前或者之后共同或者仅个人使用过住房按揭贷款,并且累计达到两次以上,那么这个家庭将无法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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