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伤残鉴定不够怎么赔付
如若因工伤导致伤残等级未能达到预定标准,则您可享受到如下补偿措施:在停工留薪期内,您的原工资及福利待遇将保持不变,并将由用人单位按月进行发放;对于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只要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便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得到支付;
此外,还可能会获得其他形式的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
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性吗
首先,需明确的是,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限通常在三个月上下浮动。其次,对于涉及到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事宜,一般在工伤医疗期限宣告结束后方才展开实施,但若医疗期间尚未覆盖完全却仍为工伤职工的病情划定到了相对稳定的阶段,那么此类状况下的伤残等级鉴定工作亦可纳入处理范围。另外,由于个体差异和对人体的不同损伤程度导致其留下的致残影响存在巨大差异,医疗期限的设定自然也会相应调整,故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最佳时机也会因人而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即便不幸遭遇工伤事故而未能达到预定的伤残等级,您仍然可以享受到部分补偿措施:在停工留薪期间内,您所应得的原本工资以及相关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将会由用人单位按照每月固定周期向您发放;而对于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只要其符合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目录及相应标准,便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支付责任;除此之外,您还有可能获得其他形式的补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