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

最新修订 | 2024-08-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离婚时,双方若已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按约定执行。个人财产归原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但有争议时由法院依法裁决。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坏或伪造共同财产的行为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处理离婚案件时,考虑婚姻家庭稳固和社会影响,法院通常不会缺席审判,以保护当事人权益。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

在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之时,若双方已经达成了关于婚姻财产分割方面的合法协议,那么便会依照此约定执行。在这之中,任何一方所独有的个人财产,其所有权仍然属于原来的主体。而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一般而言都会实现平均且公平的分配原则;

然而,若是在特定的情形下难以做到平等分割,例如存在争议的情况,此时法庭将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正式的裁决。

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对于那些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坏或者是伪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人来说,他们理应承担相对较轻乃至可能失去全部份额的责任。

同时,在处理离婚问题的时候,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婚姻家庭的稳固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因此,为了防止出现一方诉讼权被彻底剥夺,其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法庭通常不会采取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处理离婚案子。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起诉离婚对方有外债怎么判

依照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文规定,当夫妇选择结束婚姻关系之际,应当共同承担起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全部连带债务责任。若婚内共同财产总额无法充分清偿此类债务,或是财产已分别归属各自主人,此时便需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制定出合理的债务清偿方案。若协商无果,则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在此过程中,如有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对外举债,且该笔债务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活动,那么此部分债务很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须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若该笔外债系由某一方的个人行为所引发,且未获得另一方事前的明确同意或事后的追认,那么这部分债务就不太可能被判定为共同债务,而将由产生债务的一方独自承担。最终的裁判结果将依据具体案情及法院的审理进程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假如双方夫妻已经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那么根据该协议之规定进行执行即可。对于属于个人名下的财产,依旧归其所有;而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则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平均分配。然而,当出现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应当交由法院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公正裁决。对于那些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毁或者伪造共同财产的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法院通常会采取非缺席审判的方式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1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3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0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6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0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2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7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2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沭阳178****482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183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584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资产通常应均等分割,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因资产性质、来源等有所不同。专有资产归各自所有。缺席庭审者可委托代理。财产划分需双方协商,如不成则交法院裁决,考虑孩子、女方和无过失方权益。离婚时财富分配亦需协商,法院将保护各方利益。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受法律保障。商业投资份额可转让,并给予相应补偿。彩礼在特定情况下可申请返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一个朋友现在因为和她老公感情出现了问题,现在想要离婚。他们的财产都在一起,想要问一下家庭财家庭财产分割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一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离婚一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一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离婚一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签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如何确定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家庭共有财产应如何认定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什么是家庭共有财产应如何认定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一个家庭是否存在家庭共有财产,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有无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家庭不是仅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家庭共有财产具有以下特点:(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以家庭成员间的家庭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一旦家庭共同生活条件消灭,家庭共有财产也因此失去其存在的基础而随之消灭。(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有特殊的人身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即只有在具备某种特殊的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间,才可能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关系。(
3)家庭共有财产由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由家庭成员共同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受赠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起来的财产等。(
5)家庭共有财产是以维持家庭成员共同的生活或生产为目的的财产。如果某个家庭成员以其劳动收入购买个人需要的物品,则一般不视为家庭共有财产。对于家庭共有财产,各家庭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家庭成员间另有约定的以外,对于家庭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或分割应取得全体家庭成员的同意,任何家庭成员都不得随意处分。现代社会家庭可表现为不同的经济组织形式,故家庭财产的种类、范围、价值等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征。在对家庭共有财产纠纷进行处理时,应遵循以下标准:
(1)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
(2)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人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其处分行为无效。
(3)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4)严格区别父母子女给付的赡养费积累购置的财产与父母子女共同投资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的权属。子女向父母给付的赡养费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将该赡养费积蓄起来而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属于父母,对这些财产子女没有所有权。
(5)严格区分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行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赠与行为。前者是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需家庭成员共同为之;后者是家庭成员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无须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
6)家庭成员对共同共有财产应经协商一致后再行处分,否则应认定为无效;对于明知有的家庭成员在处分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不提出异议的,则该处分家庭共同财产行为视为已被其他家庭成员所默认。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一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有一方不出庭,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分财产,对于婚内共同财产,要平均分配,对于婚前个人财产,不用进行分配,如果有过错行为导致的离婚,对于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组合家庭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组合家庭离婚财产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首先可以达成协议分配,协议不成可以诉讼到,由判决。
【法律依据】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一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若缺席庭审,法庭可以依据证据和对方的陈述来合理分配共同财产。法庭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以及对孩子的抚养责任等因素。但要是某些共同财产无法确切查明,那么缺席方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家庭共有财产的认定怎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1、家庭共有财产有什么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2、怎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夫妻与家庭其他成员约定某些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这仅限于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共同财产,对于重大财产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因离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实需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割共有财产时,应该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和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的原则。
3、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在中止离婚诉讼后,离婚诉讼的夫妻及家庭成员均不提讼对房屋进行确权和分割,该离婚案件如何处理遇到这类情况,可向当事人释明不对房屋进行确权分割的法律后果,征询其对家庭共有房屋中涉及夫妻共有部分的分割意见。如果当事人同意在该案中不主张人民对该房屋进行继续分割的,则案件恢复审理;如当事人坚持分割,则可限定其向提讼的期限,逾期则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离婚诉讼恢复。
4、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共同诉讼人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或者中止离婚诉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财产怎么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