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材料款被起诉后无法偿还怎么办
在遭遇他人借款却迟迟不予偿还的情况时,您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直至获得胜诉裁决并经由相关法律程序得到确认无误后所申请的执行程序。如果在原告获得胜诉且判决书已经正式生效之后,债务人仍拒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据夜的情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进行以下几种强制手段的处理,这些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所有账户的存款余额;查封、拍卖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等。而如果采取以上这些方法仍旧无法实现全部还款计划的话,那么作为债权人您应当注意到被执行人可能存在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富,此时您可根据自身需求随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财富执行的要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二、欠材料款被告怎么应诉
关于拖欠材料款项事宜已由法院发起诉讼程序,被告人理应积极参与应诉并提前做好辩护状的准备工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自法院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需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而被告人则需要在收到之日起的十五天之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同时,人民法院也会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人。若被告人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在面临他人未按期偿还债务之时,您可以依法通过司法程序追究责任并赢得胜诉判决。倘若债务责任人依然无力承担还款义务,您便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事宜;这其中可能涉及调查了解和冻结扣押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以及对其资产进行查封、拍卖或者变卖等措施。即便如此,若仍然未能实现全部债权的清偿,债权人有权继续寻找并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以便随时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