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补偿措施:此类方式主要经由各类法定算定规则,并依据专业之评估原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针对拟拆迁区域内的房屋进行专门性评估,从而最后生成一份具备严密依据且多元构成的补偿款项。
2.产权置换策略:此种方式即所谓的产权交换,按照评估途径的差异,可以细分为两种置换模式。价值准则下的产权置换,其操作流程为遵循法定规程,透过对被拆迁方房屋价值之精细评估,尔后将新筑建房的所有权按照等值原则予以置换。面积基准下的产权置换则以房产建筑总面积为基础,在所规定的安置面积区域内在不产生价格差异的前提下,实现异地物业的产权交割。
3.综合补偿模式:顾名思义,此类补偿方式即为既给予货币形式的补偿,又实施产权替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户所分配到的安置房有着合法的房产证。因为,拆迁安置房的出现,是为了依照国家出台的政策法规,为被拆迁户提供合理安置和相应的经济赔偿。因此,只要是按照严格的拆迁程序,由获得了拆迁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商负责建设的此类安置住房,最终都能够获得相应房子的所有权证书。只不过在获得这一证书的过程中,需要略微延长等待的时限。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在拆迁补偿方案上,通常会采用以下三种主要形式:首先是货币补偿,这是根据专家团队进行的针对新建房屋价值的严谨评估结果,为被拆迁方提供具有充分说服力的补偿资金;其次是产权置换,这其中既包含了以价值为基础的等价置换,也涵盖了以面积为标准的异地物业产权的交割;最后是综合补偿,即在提供货币补偿的同时,还将实施产权置换。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