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检察院不起诉表示结案吗
关于醉驾不起诉一事,其实已经是终结阶段(即结案)了。醉驾不起诉的情况下被告人才得以豁免于刑事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无法获得其他形式的惩罚或惩戒——比如行政处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文来看,若针对醉后驾车且情节相对微小、损害程度较低的被告人,可不予以定罪量刑之罚;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以至于无需加以判刑的罪犯,可被依法免除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二、酒驾检察院查询怎么做
针对涉嫌醉酒驾车者前往检察机关的过程,其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详细的笔录工作;
其次,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询问以确保其合法性以及前期供述内容的真实度;
此外,还需向当事人明确阐述享有委派辩护律师的权益等事项。醉酒驾车,是指因过量饮酒而导致自我意识严重缺失或部分丧失,在此种状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20毫克即为酒后驾驶,若汽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80mg/100mL,则视为醉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醉酒驾驶案的不起诉决定已经得到终结。尽管这些被告人均免于受到刑事制裁,然而他们仍然有可能需要接受行政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且造成危害不大的醉酒驾驶行为,可以不作出定罪和量刑;而对于犯罪动机极其微不足道,基本无需进行刑事处罚的情况,也予以免除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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