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标后不签合同是什么责任
中标后如若未能及时签署相关合同,便属于缔约过程中的过错行为。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选定了中标者之后,应由招标机构向中标者发送中标通知书,且同时将此中标结果告知其他落选的投标商。此份中标通知书对于招标方以及中标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方擅自更改中标结果,或中标方主动放弃已中标的项目,那么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可以视为对于合同具体条款的明确,但并不能使其直接具有承诺的法律效应。因此,当其中任意一方无故未能按时签署合同时,则可视作该方在缔约过程中存在过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二、中标后不签约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在成功获得中标资格之后却未签订相关合同所带来的潜在影响如下:
首先,政府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法要求您对这一行为进行修正,并且有可能采取罚款措施,罚款额为中标的项目总金额的5%至10%之间。
其次,对于那些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以及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来说,他们可能需要承担接受惩戒甚至是公开谴责的法律风险。
《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在项目竞标活动中,如果评选出了中标方,招标管理机构就应当向中标者发出中标通知并且要求中标通知能够发送至所有参与该次竞标的其他竞标竞争者手中,这样才会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然而,若随意变更或者抛弃自己的中标决定,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中标通知里面明确了有关合同条款的内容,可是却没有附加承诺的法律效益。因此,如果未能按期签订合同的话,将会被视作一种违反法律约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