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贷款后多久可以断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不得连续停交超过3个月或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如若发生此种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依法解约、追缴剩余债务,以及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等相关事宜。即便是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封户或暂停缴纳住房公积金,也需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督促客户进行补缴工作。
同时,借款人在通过审核后,在贷款期限内必须保证按期、足额地交纳住房公积金。如有不正当行为,银行有权力索回已经核准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甚至将其转成商业贷款,采用相应的利率标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须前来咨询
为了获得所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要首先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或者通过电话联系该部门,以获取详细的贷款信息以及咨询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需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以及相关评估事宜
1.借款申请人必须携带必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文件,亲自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接受公积金贷款的初步审核。
2.如有必要,为评估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情况,其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信用评估《授权书》。
3.贷款经办部门将根据相关程序要求,打印出相关的单据,并明确告知借款申请人之后应如何办理后续事务。
4.若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贷款经办部门的staff会为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是其委托人可以据此申领抵押物评估服务。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尊崇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在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请求之后,若连续止付公积金连续超过三种或者六个月未达到标准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拥有权利解除此前签订的协议,对所欠贷款进行追讨并要求您提前履行偿债义务。对于因特定理由而造成的账户冻结或者停滞缴纳的情况,也需要尽快进行补缴。重要说明:借款用户必须严格遵守还款日期,全额支付住房公积金款项,如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银行有权取消公积金贷款权限并将其转换为商业性质贷款,执行相应的利率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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