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私人公司29万判几年
1.挪用资金高达30万元,无疑是属于数额庞大的范畴,需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对于公司、企业或其它各类单位中的工作人员而言,若他们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甚至进行非法活动,那么这些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如果数额较大却未能及时归还,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在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者借予他人使用,数额较大、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甚至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该罪行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与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主体是相同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那些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负责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国有资金挪作个人使用,从而构成犯罪的,应当以挪用资金罪来定罪量刑。
此外,一人公司的普通工作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然而对于股东本人的挪用行为,并不适宜被认定为本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者借予他人,数额较大、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甚至进行非法活动,那么这些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他们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却未能及时归还,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他们存在上述行为,则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私人公司资金如何定罪?
挪用资金罪,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雇员,利用其在职务方面所享有的便利条件,私自挪用本单位的资金供私人使用或者出借给他人,从而使资金数额达到较大规模且超出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尚未超出三个月,但是将资金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者。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被判定为挪用资金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严厉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涉及挪用资金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则被视为数额庞大,将承受有期徒刑三至十年不等的严酷惩罚。对于从事于公司、企业等各种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言,如未经授权即擅自动用资金,超过期限未能归还或者将其用于获利活动乃至非法活动,同样会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相关的法律依据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其中针对此类严重违法行为有着明确而详尽的定罪与量刑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