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在学校受伤流血老师没有管怎么办
若您的孩子在学校遭受了伤害且其情形符合上文中所列举的应由学校负责的事例,但学校却以种种理由加以推诿或拒绝负起相关责任;抑或是遭遇了校园欺凌等不公正待遇,那么我们建议家长首先要立即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展开调查。首先,公安机关的介入能够提供一定程度的公正性,从而更好地保障受到侵害的孩子们的权益;
其次,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也能为家长们固定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报警记录、出警记录、审查讯问笔录等等,都可被视为诉讼中的有力证据。
若学校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家长们可以向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政府其他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同时也可以拨打当地的投诉热线,向教育局反映具体情况。
此外,家长们还可以选择通过写信举报的方式,或者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孩子在学校自残,学校有责任吗?
若学生的自我伤害现象是由于学校教育管理不当所造成的,那么学校便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当未成年人在接受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课堂教学与日常活动在内的各类课程中所遭受的人身伤害事件中,校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倘若未履行好其对于学生的教育与监管之责任,就有义务对这起侵权事件负起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倘若贵子在学府中遭受了不幸或是不公平的待遇,作为家长您的首要任务应是尽快向当地警方报案,确保对孩子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同时亦将相关证据进行及时固定。倘若贵校存在任何侵犯学生权利行径,您同样可以向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直接致电投诉热线寻求帮助。除此之外,您还可以选择通过书信形式进行举报或者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投诉,以期获得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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