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在申请核发新生儿出生证明时,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
其次是户籍簿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再次是结婚证书或者生育服务证件;
最后则为已盖医院公章的完整病历首页及其分娩记录以及由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专门机构加盖公章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办出生证明需要带什么资料
为办理出生证明,建议您事先备齐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第一步,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第二步,向医院索取并提供新生儿父亲以及母亲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第三步,获取并出示保健手册回执单;
第四步,提交母亲在出院时所签署的结账单;
第五步,提供父母双方向登记机关领取的且经认证的结婚证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
第六步,收集并提交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首页及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
最后,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生育证(又称“准生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扶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为了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家长需要提供如下若干材料:首先是父母双方的身份及其个人详细信息的复印件;其次是户口簿的原件以及其相应的复印件;第三部分则是结婚证或者生育服务证明文件;除此之外,还必须提交经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首页和分娩记录所需的相关材料;最后,必须加盖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公章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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