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处于分居状态时所获得的收入,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对于这部分收入的归属曾达成明确约定,那么则应遵循其特殊的约定条款。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存续期间所获取的一切收入,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且,若夫妻二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这些收入将归各自所有,那么就应当优先尊重并执行这样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分居期间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妇在决定离婚之际,普遍会参考工资这项共同财产作为基准,将其50%的份额分配给每一位配偶。离婚的方式以及财产的分配方式常常需要由夫妻二人共同讨论和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自愿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他们也有权请求当地法律机构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尊重未成年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审理和裁决。共同财产的范围广泛,其中包括了夫妻双方的工资和奖金收入、双方参与项目带来的利润、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等等。薪资往往被视为最为基础和核心的共同财产之一,由于其数值相对稳定且易于计算,通常会按照各占总薪资50%的比例进行公平分配。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夫妻间可自愿商定资产归属或者使某一方享有更多的份额;在考虑到保护未成年子女以及女方的利益的前提之下,女性可能享有更高的继承权;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任何过错的一方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么他们可能会得到更多的财产份额;此外,还可能会优先使用共同财产支付共同债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分居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一般情况下被视作是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如果双方已经对相关事项做出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就按照双方协议的内容进行处理。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绝大多数都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范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并且这种约定具有优先执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