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4周岁以下犯罪如何处置
对于未满十四岁的青少年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若未涉及故意杀人及故意伤害罪,亦非因导致他人死亡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等极其恶劣的情节,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到刑事制裁的。
然而,倘若此类犯罪行为给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带来实质性的损害,且受害方已就此发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独立的民事诉讼,那么涉案的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便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14周岁以上伤人致重伤原告方律师怎么办
依照我国相关法规,涉及故意伤害罪的未成年案件审判中,对于其所处的年纪阶段将成为量刑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此基础之上根据其行为性质从轻或减缓对其进行惩治。倘若造成他人轻度伤害,通常会指示照养人进行适当教育及监管,而若使用武器导致他人重度伤害的话,则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须负相应的刑事责任,针对性地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14岁以下的涉案者尚处于未成年期,在审判过程中给予適当的轻罚是普遍做法。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涉及未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除非涉及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或者是使用极其残酷的手法致使他人重度伤残等极具严重性的情况,否则他们通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如若该青少年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构成了侵害,并且受害方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是独立的民事诉讼请求,那么涉案的青少年及其监护人便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