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期满不续签可以直接走人吗
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若员工不同意继续签署合同时,可以自行选择离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如果劳动者不愿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离岗。此时,劳动合同并非解除,而是自然结束。只要在原有的劳动合同中并未有约定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告知用人单位,那么劳动者便无需承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合同期满不续签有赔偿吗
在劳动合同有限期间结束之后,如果雇主不再继续与员工签订新合同,那么劳动者依然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贴,但唯独存在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即企事业单位在保持现有薪资福利或甚至于提供更优越条件的情形下试图与您续签新的劳务合同,然而您却仍然坚持拒绝签署这份协议。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是依据劳动者在职工作年份数进行计算的,每服务满一整年就需要发放一个月的薪水作为报酬,若劳动者在该企业任职超过了半年并且不到一整年,则会被视为已经服务一整年并因此得到相应补偿;若服务时间不足半年,则按照半月薪水的标准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如员工无意愿续订,其可以自由选择离开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合同到期之际,劳动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来决定是否继续留在现有的岗位上工作。在此情况下,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而并非被解除。如果原有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提前通知的义务,那么劳动者就不需要事先向雇主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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