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现售有何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8-06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商品房预售和现售合同的主要差异在于销售条件、风险程度和交房时间。预售要求开发商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25%以上,风险较大,因为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如期建成或交付。而现售则需项目通过竣工验收,风险较小,购房者签约后即可入住。预售合同交房时间由开发商约定,现售则签约后即可入住。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现售有何区别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现售有何区别

商品房预售与现售合同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条件有所区别。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要求开发商所投入的用于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而对于商品房现售来说,则需要该项目已经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方可进行销售。

(2)各自面临的风险程度也不同。当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了预售合同时,有可能因为各种因素导致所购买的商品房未能如期建成或者无法交付到手。因此,相较于商品房现售,商品房预售对于购房者来说,其潜在的风险性相对较大。

(3)二者在交房时间上也存在差异。在商品房预售的情况下,开发商通常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房屋的建造工作并交付给购房者;

然而,在商品房现售的情况下,购房者在签署完合同后便可立即入住新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九条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的步骤有哪些

1.仔细审查所签署的购房协议,以识别其中是否含有任何条款能够导致不公平对待或是表述不够明确之处。对于此类可能引发混淆或者误解的条款,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订或加入详尽注解以便澄清含义;

2.确认交易方具备相关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从而保障您最终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益;

3.完成签署购房协议或者完成加盖公章的手续,以确保各项条款都已得到切实履行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商品房预售与现售合同之间的显著差异体现在销售条件、风险承受度以及收房日期等方面。就前者而言,其销售要求开发商拥有足以支付至工程总投资额25%以上的充足资金,因此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为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房屋无法按照预定计划顺利完工或者按时交付给业主。然而,对于后者来说,其销售条件相对较为宽松,只需要项目已经通过了竣工验收,那么风险也就相应地降低了许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后便可以立即入住新居。至于交房时间,预售合同通常是由开发商自行设定的,而现售合同则是在双方签署协议之后即刻生效,购房者可以立即入住。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现售有何区别
一键咨询
  • 171****33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3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1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1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8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8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76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4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4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屋买卖·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淮安152****739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765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673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品房买卖预售和现售的区别有几点
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2、承担的风险不同。3、交房时间不同:商品房预售时房子还没有修建完成,是在合同时间内修建完成再交房;而商品房现售签完合同就可以立刻交房。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预售和现售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预售和现售有以下区别:承担的风险不同:1、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相比于商品房现售存在更大的风险。
26浏览 2025-02-02
预售商品房与买卖商品房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戴雪诉华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 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对此案有一些不太一致的其他看法。 此案从预约的角度分析,其实更简单。订购协议属于预约,存在预约只是将来签订本约的可能性,但并不是一定会签订本约是否签订本约,当事人仍然需要协商谈判,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不签订本约即本案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反预约的责任。因此,开发商要没收定金也就没有依据。当然如果预约当事人是恶意中断协商,或拒绝协商,也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 对于订购协议中的定金的性质,理论上也有各种看法。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此类定金。 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制造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借口,一般个人消费者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发生纠纷就说不清楚、无法举证,可能遭遇败诉。 因此在签订订购协议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购房者一定要到约定的签约地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对此过程应留下记录,比如录音、照片等,当然最好是在协商过程中要求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能亲笔写下一些文字,以反映协商的过程。 原告:戴雪。 被告:省工业园区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戴雪因与被告江苏省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发生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提讼。
429浏览
房屋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有什么区别
10w+浏览2023-09-14
商品房买卖预售和现售的区别有几点
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2、承担的风险不同。3、交房时间不同。
10w+浏览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的区别如下: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2、承担的风险不同。3、交房时间不同。
27浏览 2025-02-12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戴雪诉华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br/>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br/>对此案有一些不太一致的其他看法。<br/>此案从预约的角度分析,其实更简单。订购协议属于预约,存在预约只是将来签订本约的可能性,但并不是一定会签订本约是否签订本约,当事人仍然需要协商谈判,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不签订本约即本案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反预约的责任。因此,开发商要没收定金也就没有依据。当然如果预约当事人是恶意中断协商,或拒绝协商,也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br/>对于订购协议中的定金的性质,理论上也有各种看法。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此类定金。<br/>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制造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借口,一般个人消费者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发生纠纷就说不清楚、无法举证,可能遭遇败诉。<br/>因此在签订订购协议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购房者一定要到约定的签约地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对此过程应留下记录,比如录音、照片等,当然最好是在协商过程中要求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能亲笔写下一些文字,以反映协商的过程。<br/>原告:戴雪。<br/>被告:省工业园区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br/>原告戴雪因与被告江苏省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发生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提讼。
378浏览
购买法院拍卖的预售房要怎么办理过户和房产证
10w+浏览2023-09-04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现售有何区别
商品房预售和现售合同的主要差异在于销售条件、风险程度和交房时间。预售要求开发商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25%以上,风险较大,因为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如期建成或交付。而现售则需项目通过竣工验收,风险较小,购房者签约后即可入住。预售合同交房时间由开发商约定,现售则签约后即可入住。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哪些区别
区别: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2、承担的风险不同: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4浏览 2025-01-06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戴雪诉华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br/>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br/>对此案有一些不太一致的其他看法。<br/>此案从预约的角度分析,其实更简单。订购协议属于预约,存在预约只是将来签订本约的可能性,但并不是一定会签订本约是否签订本约,当事人仍然需要协商谈判,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不签订本约即本案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反预约的责任。因此,开发商要没收定金也就没有依据。当然如果预约当事人是恶意中断协商,或拒绝协商,也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br/>对于订购协议中的定金的性质,理论上也有各种看法。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此类定金。<br/>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制造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借口,一般个人消费者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发生纠纷就说不清楚、无法举证,可能遭遇败诉。<br/>因此在签订订购协议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购房者一定要到约定的签约地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对此过程应留下记录,比如录音、照片等,当然最好是在协商过程中要求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能亲笔写下一些文字,以反映协商的过程。<br/>原告:戴雪。<br/>被告:省工业园区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br/>原告戴雪因与被告江苏省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发生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提讼。
376浏览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现售有何区别
商品房预售和现售合同的主要差异在于销售条件、风险程度和交房时间。预售要求开发商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25%以上,风险较大,因为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如期建成或交付。而现售则需项目通过竣工验收,风险较小,购房者签约后即可入住。预售合同交房时间由开发商约定,现售则签约后即可入住。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现售与预售的区别是什么
商品房现售与预售的区别是:商品房现售是指开发商在房屋已经建成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后,直接向购房者销售房屋,购房者需要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房款。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商在房屋尚未建成或建成一部分时,根据预售许可证向购房者销售房屋,购房者一般需要按照约定的付款计划进行分期付款。
14浏览 2024-09-03
商品房预售和现售有何区别
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2、承担的风险不同。3、交房时间不同:商品房预售时房子还没有修建完成,是在合同时间内修建完成再交房;而商品房现售签完合同就可以立刻交房。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预售与现售合同有哪些区别
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买者所享有的并非商品房的即时所有权,而是对该商品房未来交付的期待权利。这意味着,在房屋实际交付前,购买者持有的是一种基于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权,即期待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获得商品房的完整权利。因此,预售合同的签订,标志着购买者开始享有对该商品房的期待权益。
22浏览 2024-05-13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戴雪诉华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br/>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br/>对此案有一些不太一致的其他看法。<br/>此案从预约的角度分析,其实更简单。订购协议属于预约,存在预约只是将来签订本约的可能性,但并不是一定会签订本约是否签订本约,当事人仍然需要协商谈判,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不签订本约即本案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反预约的责任。因此,开发商要没收定金也就没有依据。当然如果预约当事人是恶意中断协商,或拒绝协商,也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br/>对于订购协议中的定金的性质,理论上也有各种看法。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此类定金。<br/>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制造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借口,一般个人消费者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发生纠纷就说不清楚、无法举证,可能遭遇败诉。<br/>因此在签订订购协议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购房者一定要到约定的签约地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对此过程应留下记录,比如录音、照片等,当然最好是在协商过程中要求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能亲笔写下一些文字,以反映协商的过程。<br/>原告:戴雪。<br/>被告:省工业园区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br/>原告戴雪因与被告江苏省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发生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提讼。
404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现售有何区别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81****859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78****203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8****813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