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信用卡使用者在透支后无法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便存在着被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尤其当透支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恶意透支”并进而进入司法程序。
另外,只要信用卡用户在使用信用卡进行购物活动后,一旦触及到刑事法律规定的内容,都将有可能面临被立案的风险。
至于是否构成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要点:
首先,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具备故意犯罪的意图,且其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
其次,在信用卡透支后,如果银行曾多次(至少两次以上)向其催收欠款,或者在催收三个月后仍然未能归还透支金额,那么就可以被视为涉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信用卡借款多少算诈骗罪
通常情况下,若信用卡持有人在欠款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时,存在恶意透支行为,即可被视为涉嫌欺诈。恶意透支主要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了相关法规所规定的额度或时间范围进行透支,且在经过发卡行连续两次的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行为。对于存在恶意透支行为的,其透支金额在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有透支利息,且情节较为轻微,则可依法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倘若持卡者在信用卡透支之后无力偿还,那么他便极有可能遭遇到法律诉讼的危机,特别是透支额度一旦达到某一设定标准之时,更有可能会被明确地界定为准予“恶意透支”的违法行为,进而无奈地步入司法程序之中。除此之外,如果信用卡用户在进行购物消费的过程中触犯了相关的刑事法律条款,同样有可能会被依法立案调查。而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行为人是否存在着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的主观意图;其次,银行在透支行为发生后向行为人催收欠款的次数以及期限达到了何种程度,并且是否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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