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依据主诉拒赔起诉书怎么写
1、在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中,原告必须是受害人本身,并且根据其个人信息,如出生日期、性别、民族、职业、居住地以及通讯地址等进行详细阐述。若涉及企业财产遭受损失,原告方则以财产所有者的身份出庭。在涉及到生命丧失的事故之中,赔偿权利人则定位为逝世者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其父母、配偶、及子女会成为共同原告。每位共同原告都需依据各自的身份信息,包括出生日期、性别、民族、职业、居住地以及通讯地址等进行详细描述。
2、被告方则是指负有赔偿责任的一方。
3、对于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您可以参考本网站诉讼指导栏目的交通事故计算表格来获取相关信息。
4、事实与理由部分,您可以参照交警部门所认定的事故真实经过进行陈述,或者根据您所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描述。
同时,还需注明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结果、受害方的治疗状况、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发生后肇事方的支付情况、以及肇事车辆是否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相关事项。
5、在诉状的结尾部分,赔偿权利人应当签字或加盖印章。如果是人身伤害案件,那么由受害人亲自签署;若是生命丧失的事故,则由作为逝世者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签署;而如果原告方为企业,则需加盖公司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保险公司依据事故认定书定责是否合理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保险企业必须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持有恰当且正确的态度。依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调查结果以及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实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该文件作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这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详细记载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发生原因以及各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并且需要将其送达到所有相关当事人手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在涉及到人身伤害的案件中,原告必须是遭受直接侵害的受害者,需要详细递交个人相关信息;而在涉及到企业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原告则应当是该财产的合法所有者。对于因生命丧失所引发的事故,赔偿权利人将由逝者的法定继承人担任,共同原告也需要提供详细的身份信息。被告则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关于具体的诉讼请求,您可以参照本网站上的交通事故计算表格进行填写。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请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过程、治疗的进展以及财产损失等方面的情况。在诉状的结尾处,赔偿权利人需要亲自签名或者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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