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行贿罪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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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贿赂罪刑罚标准:对国家公职人员行贿,情节严重者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介绍贿赂人主动坦白,可减轻或免除刑罚。此罪名作为贪污贿赂犯罪的最后防线,仅在其他罪名不适用时适用。请遵守法律,远离贿赂行为。
介绍行贿罪怎么判

一、介绍行贿罪怎么判

介绍贿赂罪刑罚标准如下: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行贿行为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若介绍贿赂人在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之前,能够主动坦白交代其所涉及的介绍贿赂行为,则可获得减轻处罚甚至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本罪名作为贪污贿赂犯罪体系中的最后防线,仅在无法构成本章节其他具体罪名时方可适用。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介绍行贿罪定罪量刑怎么判

关于介绍贿赂罪的最新刑法量刑标准如下:

首先,一般的情况下,实施了介绍贿赂行为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适当地并处一定数量的罚金。

其次,若在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之前能够主动坦白自首的话,可以争取到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最后,介绍贿赂罪的主观心态主要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所促成的乃是行贿和受贿的不法行为,却仍然故意为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贿赂罪的刑罚标准明文规定如下:向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行贿,如果情节较为恶劣,则应当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并且还要缴纳罚金。然而,如果在整个贿赂过程中,介绍贿赂的人士能够主动坦白,那么这将会为他/她带来减轻甚至是免于刑罚的机会。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罪名被视为贪污贿赂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当其他相关罪名无法适用时才会考虑使用。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大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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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在上法学课的时候老师给我们讲到了介绍贿赂罪,我想了解一下介绍贿赂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有关贿赂犯罪刑法规定如下: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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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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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朋友他叔叔是一个官,他介绍人给他叔叔办事,他在其中那抽成被抓了,他想问一下对于这种介绍贿赂得利是否犯罪,
[律师回复]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2、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以及流窜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员交叉作案、侵财案件中派生出的窝赃、销赃等涉及不同地区管辖的案件,经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商请检察院同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原办案部门管辖。
3、刑事案件原则上按管辖立案,嫌疑人跨地区实施多起犯罪,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分别立案,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犯罪方法、行为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案件,或者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案件,只要受案单位对其中一种罪名具有管辖权,即可受理立案。
4、同一案件不得由两个以上的公安机关分别管辖或者共同管辖;双方当事人相互指控对方犯罪的案件,不得由两个以上的公安机关分别管辖或者共同管辖。
5、同一案件的当事人向几个公安机关报案的,各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均应受理,经查确系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向其他公安机关报案的,应当根据案情和管辖原则移交,或者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确定管辖后的受案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报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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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怎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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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罪,并处没收财产。“犯第一款罪、真诚悔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多次未经处理的,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退赃,有
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对犯罪的、将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情节轻重,终身监禁,可以从轻、假释,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处罚金,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并处罚金,避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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