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款:抢劫是指犯罪者针对公私财产的拥有者、监管者、管理者或者持有人,运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方式,强迫他们立即交出现金或是立即夺取到金钱的行为。
第二款:抢劫罪,即是指犯罪者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在现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它强制手段,强夺公共和私人财产的行为。
第三款:要成立抢劫罪,需要满足一些必要的条件:
(1)犯罪者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并已经实施了非法占有或者意图非法占有的行为;
(2)犯罪者在现场对受害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它强制手段。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诈骗罪中的洗钱罪怎么判
1、对于自然人因涉嫌洗钱罪而被判定有罪者,将依法没收其在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以及走私犯罪过程中所获得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同时,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将面临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并需承担相应金额的罚金。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要承担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2、至于单位触犯此罪行为,依据刑法规定,将对该单位施加罚款的刑罚,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抢劫乃指行窃罪犯运用暴力威胁等极端方法,强行索求或者攫取他人财富的行为。然而,抢劫罪的构成则需要犯罪分子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恶意,在实际场景中实施暴力、威胁等强制性手段。要想使该罪名得以确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犯罪分子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其次,他们还必须在现场实施了与之相符的具体行动;最后,犯罪分子必须对受害人施加了强制性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