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撞死人保险赔不赔
当涉及到酒驾肇事导致人身伤害或死亡的情况时,保险公司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理赔。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期间发生交通意外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其法定赔偿额度上限内支付医疗救治所需的费用,并且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享有向行为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然而对于受害人所遭遇的财产损失方面,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赔偿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酒驾撞死人刑事拘留多长时间
在酒驾致人伤害案件中,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措施后的三日之内,便需提请检察部门进行批准逮捕。
然而,若此案情较为错综复杂,公安机关有权在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日起的30日内,向检察机关提出批准逮捕申请。而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需要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在法定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关于酒驾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必须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合理理赔。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所造成的意外事故中,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救治费用,并且享有向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的权利。然而,对于财物损失的方面,保险公司并不承担赔偿义务。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以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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