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猥亵罪公安局可以直接判罪吗
对于猥亵罪行之侦查事宜,主要由公安机关承担具体职责;
然而,针对涉案人员的判决裁定权力则归于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公安机关负责对相关犯罪事实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从而为后续的司法程序奠定坚实基础。依照常规程序,公安机关会将经过立案、侦查等环节所获取的证据材料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终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审理并作出相应判决。因此,公安局作为执法机构,其职能仅限于调查取证和移送案件,而无直接判定罪犯有罪或无罪的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二、猥亵罪公安会不会立案
仅凭儿童之口供而缺乏确凿证据,同样可以启动立案程序。
然而,如果该口供能够充分证明存在对儿童实施猥亵之违法行为的真实性,那么就需要对其负起刑事责任并予以立案处理。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公安部门在接到报案、控诉、举报以及自首等相关资料时,应对其迅速展开审查工作。如经审核,发现确有涉嫌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其刑事责任者,应立即立案调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在处理猥亵罪的案件时,调查工作通常由公安部门担当重任,而最终的判决则交由人民法院慎重裁定。公安部门会全心全意地进行深度的调查取证工作,以此来为司法程序打下坚实的基础。接着,公安部门将会收集到的证据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审理并作出判决。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公安局的职责仅限于调查取证以及移送案件,他们并没有权力直接对犯罪行为进行定性或判定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